根据此前的规定,从明年起,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必须获得配方注册证书,无论是国产奶非还是洋奶粉,包括海淘奶粉在内,无注册证书一律不准销售。不过,随着大限将近,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监管”的政策却出现了微调。对于洋奶粉而言,之前在大限之后不得再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禁令变成了只有大限之后新生产的奶粉受限,之前已经生产的仍可继续进口销售。
把“史上最严奶粉监管”政策微调解读为“进口婴儿奶粉获宽限”不算错,因为去年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中明确,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按照这一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凡配方未注册的洋奶粉一律不许进入中国市场。
然而,这里存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严重问题:2018年1月1日在我国境内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仍然可以销售,而在201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洋奶粉由于进不了国门,即洋奶粉受国门门槛限制,无法与国产奶粉享受同等的市场地位和待遇,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到保持期结束。对洋奶粉而言,这无疑是不公平的,并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
一方面2018年1月1日生产的洋奶粉突然进不了中国市场,而新配方又没有生产出奶粉,部分依赖洋奶粉的婴儿就会断了口粮,不是小问题,同时家长也不同意,舆论更会质疑,相关部门无法交差;另一方面同期生产的洋奶粉与产国奶粉在中国市场无法获得同等对待,不符合市场规律,也违背反垄断法,弄不好会遭到不正当竞争调查,惹上麻烦。
所以,食药监总局和质检总局对“史上最严奶粉监管”政策进行微调,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并明确“境外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进口并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质上是根据市场公平原则消除了政策误会,即公平对待境内外生产的奶粉,这也是政策公平性的自我修正需要,不是给洋奶粉“超国民待遇”,不是朝令夕改,并无不妥,也不必有意见。
或许有的消费者怀疑这是放宽政策,其实不然,相反,这是依法监管市场的细节完善,体现了一种法治精神和法治谨慎,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对市场来说,影响微乎其微,充其量在“史上最严奶粉监管”政策生效后,市场上仍然有配方注册制度生效前的洋奶粉。但是,消费者会不会选择这种奶粉,不得而知。所以洋奶粉也不必为此过于高兴,开足马力生产配方未经注册的洋奶粉,一旦消费者谨慎,对这种奶粉用脚投票,只能眼睁睁看它放过保质期。
(原标题:“洋奶粉获宽限”是遵循市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