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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三情况 98天基础上增假期

行业

2014年06月20日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单独二胎如何歇产假,记者联系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针对“二胎”孕妇的产假并没有特殊规定。

王女士说,她生第一个宝宝时也是在现单位工作,当时按照规定,产假时间休息了四个月。恢复后,王女士计划再生一个宝宝,她和老公符合单独家庭二胎政策,即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王女士已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了相关手续,拿到了准生证明。怀孕后,王女士顺利拿到了准生证,现王女士已接近临盆,与单位申请产假时却遇到了不顺心。

单位人力部门告知王女士由于第一胎王女士休产假四个月,所以第二胎只能休98天。王女士认为晚育产假只能享受一次的说法是单位自己说的,她无法认同。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规定,女职工生育二胎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剖腹产、[1]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施了产后输卵管结扎的再增加14天。”

另外,只有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持一孩《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孩子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产假可增加30天,二胎没有晚育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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