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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逐步完善生育政策衔接

行业

2014年06月11日

6月10日,卫计委就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独家答复记者,表示今后政策将会逐步完善,各地相应地方法规尚未出台期间,将指导各地妥善处理特殊情况。

随着6月1日海南省单独二胎政策的落地,目前大多数省份已相继落地单独二胎政策,但仍有个别地区如河南、新疆、西藏仍没有具体落地时间。

对此,卫计委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国家卫计委已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及时指导各地科学制定方案,落实备案制度,抓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卫计委表示,在《通知》中给出了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衔接的意见,即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且鼓励政策生育,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此外,就政策落地地区来看,由于现实情况复杂,一些特殊人群也希望能纳入新政范畴。对此,由于各地政策差异,造成了对不同群体的区别对待。如在安徽地区对抢生家庭进行了豁免,但在北京等地则仍需惩罚。类似的不平等引发了公众的反对。大量抢生家庭集体上书要求豁免;二婚家庭则要求受到平等对待。

对此,卫计委回应称,在各地单独两孩政策陆续组织实施过程中,卫计委针对各地反映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本着遵循法律、以人文本、宽严相济、逐步规范的原则,指导地方在维护生育政策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政策衔接措施。

一是指导各地做好离异、再婚、收养等一些特殊情形的独生子女认定工作;二是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在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之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行为;三是考虑单独再婚夫妇等特殊情况,要求各地在现行再婚生育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修订地方性法规等方式,逐步完善单独在婚夫妇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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