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媒体曝光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变味的第一口奶”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9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通知要求,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同时,要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对于涉及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第一财经日报今日报道,中央电视台在9月16日播出的节目中披露,为抢占市场,包括多美滋在内的不少奶粉企业不惜拿出巨资,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种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对此,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召开紧急会,并向媒体发出一封声明,称将立即就此事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