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再次加强了对乳制品经营领域监管。据了解,今年7月底前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不得经营乳制品;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4月1日起,申请乳制品经营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从今年8月1日开始,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将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也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对此,郑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陕志忠介绍说,目前郑州市场按照国办发〔2010〕42号文件和《食品安全法》,对乳制品经营的监管一直很严格。几个辖区每周都对乳粉进行抽检,有问题都会及时解决。国家工商总局这个决定,在国办发〔2010〕42号文件和《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再次加强了对乳制品的监管。他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一旦有正式文件下发,将会执行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