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某和余某某是外地来深务工人员,其中一人是保姆,她们常带着雇主的小孩相约到附近的超市里玩,渐渐地对超市里的东西打起了主意。2010年3月1日傍晚,邵某某和余某某抱着婴儿,推着婴儿推车相约来到宝安路一大型超市伺机行窃。她们进入超市后,先来到超市三楼的工具区偷了一把钳子当做作案工具,然后来到服装区,一个佯装看衣服,一个挑衣服,利用孩子做掩护吸引服务员的视线,用偷到的钳子将货架上毛衣的标签和防盗扣剪断,将盗得的衣物藏于婴儿车内。哪知她们的行径早就被超市的监控录像全部拍摄下来。两人刚离开收银台就被保安员抓获,并当场缴获毛衣4件,钳子一把,共计价值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