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丁某是湖北宜昌人,在老家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主要从事妇产科诊疗。2003年,丁某跟随丈夫来到昆山打工,从2009年3月起便不顾执业证书早已被注销,开始在张浦镇某小区的家中坐堂问诊,积极发展湖北老乡病源。
2009年10月22日凌晨,丁某突然接到老乡周某电话,要其帮助即将生产的女友詹某接生。原来,年近40岁的产妇詹某在老家早已结婚并育有二子,来昆打工后瞒着丈夫与周某同居怀孕,因为觉得很不光彩,便执意不肯前往正规大医院生产。经不住周某哀求和金钱诱惑,丁某最终答应。当天上午7时许,詹某生下一名男婴,但婴儿随即因发生缺氧和羊水吸入而窒息死亡,产妇则在送医院急救时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丁某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丁某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10.5万元的经济赔偿,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