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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丈夫猥亵幼儿园女童:量刑轻家属申请抗诉

行业

2010年11月11日

海天艺术幼儿园园长丈夫栾某,7月5日被龙华区法院一审以亵渎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月20日,受害者家属接到判决书后,觉得量刑太轻,难以接受。今天上午,孩子的父亲和亲属来到龙华区检察院申请抗诉。

7月23日上午10时许,女童的父亲李国建在龙华区检察院大门前对记者说“这么小的孩子被亵渎,法院才判栾某两年有期徒刑,让我们家属不能接受。”他说,自从5月10日4岁的女儿遭栾某亵渎后,至今还不愿意上学,在家里情绪一直比较低沉。当时金宇派出所仅对栾某处于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后在媒体的监督下引起省检察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龙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随后栾某才被刑拘。6月10日,龙华区检察院指控栾某涉嫌亵渎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李国建说,7月20日他们被龙华区法院告知去参加开庭宣判,当天他们亲属早早就到了法院,实际上法官并没有开庭只是让签字拿了判决书。“当看到判决书上只是判决两年,我们都很气愤。”女童的亲属蒋先生对记者说,判决书上明明标注的判决时间是7月5日,为什么判决书在半个月后法院才给受害者家属?

李国建说,他们拿到判决书后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款: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由此可见,栾某应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龙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尚未拿到法院送达的这起案件的判决书,他们将向龙华区法院催要这起案件判决书。对于李国建提出抗诉的申请,他们将会认真严肃的对待此案,并将召开检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责任编辑: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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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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