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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产检均正常 临分娩发现胎儿左脚畸形(图)

行业

2010年11月11日


外地来广东佛山打工的曾秀静从怀孕第10周一直到临产,在医院做了9次产前系统检查,只有最后一次才确诊腹中胎儿系“左脚缺如”畸形,但此时距临产只有短短7个小时,一个先天残疾婴儿只能呱呱落地。9次产前系统检查,为何最终没有“拦住”出生缺陷婴儿?

9次产检依然产残婴

曾秀静30岁才怀上孩子。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从2009年10月12日至2010年4月12日生产时为止,她专门到佛山市南海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系统检查,前后共计9次,其中4次是B超检查,医生每次都没有说出现异常情况。4月12日临产当天上午9点,曾秀静来到南海妇幼保健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讨论至中午12点,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产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没有!

曾秀静看到这令人惊悸的意外场景,当场大出血。她说,如果医院早就告知出生缺陷,我不会受那么大的打击。曾秀静和丈夫容辉奇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南海妇幼保健院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只愿意给予人道主义援助5万元。对于曾秀静夫妇将5个月缺脚婴儿列为原告,院方表示不能接受。

医院自称没能力

目前,“产检门”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南海妇幼保健院在《民事答辩状》中称,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没有义务在B超检查中诊断出胎儿的足底缺如,同时,按照目前医学水平,肢体远端的缺陷检出率很低。

但这种说法遭到当事人的反驳。容辉奇说,上述规定应该是针对普通超声,并不适用三维彩超。超声检查分为普通超声和三维彩超两种,普通超声一次120多元,三维彩超却要400多元,如果两者检查范围差不多,为何价格相差3倍多?代理律师王利海认为,医院并未尽到法定义务,即:产前检查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10年1月11日,医院对曾秀静进行的B超检查报告表明:(胎儿)双侧上臂、前臂及双侧大腿、小腿长骨可显示,远端显示欠理想。这说明医院已经发现异常,但并未按照《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这直接导致畸形胎儿被漏诊。

“生死判官笔”

容不得半点儿马虎

我国出生缺陷高发,令人触目惊心,每年有80万至120万名出生缺陷儿,平均每30秒就有一名缺陷儿出生,这给整个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业内人士指出,就产前检查来说,如果医院责任心再强点,家长再细心点,一些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容辉奇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院方在妻子怀孕24周,即2010年1月11日超声检出异常后,并没有就此情况与妇产科医生进行及时沟通,也没有书面通知家属应当进行产前诊断。

“在9次产前检查过程中,均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对B超检查结果没进行过任何分析,更不要说,将其中蕴含的医学风险向患者告知!”律师王利海说,B超医生在1月11日超声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就应该引起警觉,按规定书面告知患者应当进行产前诊断,而不是把责任全部推给现有医学水平。毕竟医生的笔是“生死判官笔”,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儿马虎。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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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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