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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儿童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

2014年07月17日

一. 让我们来认识道路和车辆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A.“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B.“特种车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在特种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其他车辆及行人必须为其让行。如: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洒水车。

C.“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如: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

二.认识交通信号、标志与标线

在车辆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同学们可能会发现各种车辆依次交替通行,这就是从交通信号灯的灯色变化和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中获得能否通行和如何通行的信息,从而保证路口的交通顺畅和安全。

(1)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2)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

A.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B.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C.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D.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3)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三.交通安全法与安全设施

同学们,交通安全法是规范人们在日常活动中的行为准则,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2004年5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规是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交通行为规范,它使每个人在使用道路、参与交通活动时有章可循,知道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同时,它又是国家管理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的法律依据。凡是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从事其他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交通安全。对于任何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交通警察要依法给予教育和行政处罚。

(1)各行其道,是世界各国进行交通管理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各行其道,就是在行车、走路时要按照交通法规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扰,互不侵占。具体说就是,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过横道时必须在人行横道线内通过;非机动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中的小型机动车、摩托车在小型机动车道行驶,其它机动车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2)右侧通行,是指在双方行驶的道路上,相对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必须在自己行驶方向的右侧通行,这是我国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3)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注意瞭望,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A.行人不得跨越、椅座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驰过后,在迅速通过。

B.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先看左后看右再看左,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C.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两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D.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设施,设置在道路上,用来分隔行人与车辆、车辆与车辆的设施统称为“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实行“分道行驶、各行其道”和道路交通安全而采取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措施。

A.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同时也可以防止行人走入车行道或随便横穿道路。

B.车行道隔离墩是用来分隔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机动车而设置的。分隔相向行驶的机动车而设立的隔离墩称中心隔离墩。

C.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四.在道路上行走怎样注意交通安全呢?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道路右侧行走。

(2)集体外出活动时,必须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排队前进。最好靠车行道右侧行走,不要三五成群打闹、嬉戏或做其他活动。

(3)在道路上行走时,如有人从马路对面招呼你,不要随便横穿马路。可以在路旁等候或走人行通道横过马路。

五.行人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

交通部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设置了专门的通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从这些通道横过马路十分安全。此外还要注意:

(1)小学生横过马路时,最好有老师或家长带领。

(2)有些地区如郊区农村,道路上没有设置人行横道,同学们横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避让车辆。避让的方法:过马路时先看左边有没有车辆,再看看右边有没有车辆,没有车辆就可以迅速通过。千万不要在车辆靠近时突然猛跑过去。

(3)在车辆多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交通部门在马路中间设置了保护栏。有许多同学图省事,怕绕远路,上学、放学经常跨越栏杆、横过马路。这样做,不但违反交通法规,而且十分危险。因为驾驶人反应再快,突然发生的情况也会使他措手不及。

(4)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可以通过;绿灯闪烁时,不要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此时应注意往来的车辆;红灯亮时,禁止行人通过。

(5)特别要提醒同学们的是,红灯亮时,既使交叉路口没有车辆驶过,也不能抢先穿越马路。

(6)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六. 安全乘坐汽车

汽车在高速行驶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司机要采取紧急刹车措施,乘客如果没有准备,就会出现碰伤、摔伤等情况。为避免这类伤害事故,我们需要了解一些乘车时的自我保护常识。

(1)乘坐公共汽车时,要排队候车。上下车要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乘车的时候,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这样很可能会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刮伤。

(3)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如果没有座位,双手要握紧扶手,两脚分开。有座位时也要精力集中,双手扶住前面座位的椅背。

(4)如果汽车不幸翻倒或翻滚,不要死抓住汽车的某个部位,这时只有抱头缩身才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法。

(5)轿车、微型客车前排座位都备有安全保险带,不要怕麻烦,要自觉系上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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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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