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9月7日起停牌的天然乳品(462)前执行董事陈克恩妻子,以及律师行合伙人涉洗黑钱近3亿元案,控方开案陈词透露,陈克恩上任董事不足4个月便辞去职务,天然乳品计划向纽西兰一公司购买22个农场计划,陈仍参与其中,还涉利用律师费为名及其妻户口洗黑钱。陈妻子与律师早前否认控罪,陈则被控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罪名,将转介高院审理。
辞职后仍参与购买
两名被告依次为简家骢律师行合伙人、律师胡永杰(56岁)及陈妻、家庭主妇叶芳(41岁),二人各否认一项洗黑钱罪,胡涉款6895万,叶则涉款高达2.3亿元。
控方大律师叶祖耀预备长达近150段的开案陈词,当中提到陈克恩虽不在此案中,但与本案关系千丝万缕。陈词透露陈年前曾遭中证监调查,发现他违反内地证监法,终被罚款10万元人民币,以及由2004至2006年内不得出任任何中国证券公司的高层,陈的律师、即首被告胡永杰亦得知陈此背景。
陈已辞任董事,但仍参与公司业务及财政,他于2010年3月初开出一张6800多万元的支票予首被告胡永杰,称作法律费及杂费订金;惟翌日首被告却吩咐秘书开出一张6800多万元支票,再度传入陈的妻子、即次被告叶芳的户口。
第二被告叶芳报称家庭主妇,亦没任何税收,但却于2010年3月至11年10月期间,有多笔巨额款项存入,如由丈夫持有的高美证券(美国)曾存入两张总值3000多万元的支票,但却没法解释大笔款项的由来。案件于10月15日开始传召控方证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