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超过六成为熟人作案(亲贝网qinbei.com配图)
近日,海南万宁“校长带学生开房”、广东雷州“小学校长涉嫌强奸两名女学生”事件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增城市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梅州中院获悉,未成年人被性侵案频发,呈增长趋势,被害人低龄化严重。而熟人作案,留守、流动儿童被侵害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数据
今年发案同比增两成
增城市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至今年5月份,该院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8件。仅今年1到5月,案件数量和作案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0%和80%。
深圳市检察院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就高达105件,其中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件42件,2012年为43件,2013年目前已有20件。
而近五年来,梅州法院共审结强奸、猥亵未成年女性案件77宗88人,涉及梅州各村镇农村户籍未成年被害人65人。
趋势
受害儿童低龄化明显
增城检察院统计显示,由于年龄偏低,认知能力、辨别能力以及反抗能力都比较差,使得未成年人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犯罪对象。28名未成年被害人中有23名系未满14周岁的幼童,占82.1%;其中10岁以下的幼童有10名,年龄最小的仅有4岁,低龄化趋势比较突出。梅州地区未满14周岁的受害人43人,占66%,年龄最小的6岁。而深圳地区受害女童则多数在10岁以下。
那么“色叔叔”是怎样接近“小萝莉”的?检察官总结了“色叔叔”的惯用手法:一是引诱型,哄骗小孩吃糖果、看电视、玩手机、打游戏、买书本或者给钱等;二是欺骗型,谎称帮孩子写作业或请孩子帮忙等;三是强迫型,直接将孩子强行抱走或威胁、恐吓孩子。
现象
熟人作案占绝对高比例
在增城发生的28件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和被害人系熟人关系的有18件,占64.3%,包括老乡、朋友、邻居甚至亲人等。梅州地区被熟人侵害的有45人,占69.2%,犯罪分子与受害人大部分是同村乡亲、邻居、亲戚、认识的朋友、师生等相熟关系。而深圳地区熟人作案也在60%以上比例,而据分析,这些“熟人”首推邻居、房东或房客,其次是同事、小区保安、附近小店店主或摊贩、父母的朋友等。
检察官特别提示,重新组合的家庭要注意防止子女遭“亲人”的猥亵。在深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准继父”黄某对8岁的继女实施了长达9年的猥亵;在另一起案件中,21岁的哥哥陈某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
案例
增城叶某强奸一案,嫌疑人叶某在利用帮其女儿洗澡之机,多次对其年仅7岁的女儿实施强奸。
在深圳,李某暂住在龙岗区一栋出租屋里。2012年11月21日,他到楼下房东家玩,见只有房东老奶奶和4岁的小孙女在家,便将小女孩抱到自己的住处猥亵。由于他经常来,老奶奶没有在意。小女孩回家上洗手间时感到痛,告诉了奶奶。
2012年3月,深圳龙华新区某幼儿园保安李某某以给糖吃为诱饵,将一名4岁的小女孩诱骗到楼梯间墙角处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