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两个月的儿子有点吐奶,34岁的父亲穆某竟对他打屁股、扇耳光、摔床上,致其颅内出血。今日,穆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方考虑到其与才出生的本案被害人存在需就近扶养的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穆某江苏籍、无业,租住在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据检方审查认定,7月8日晚至9日晚,穆某用奶瓶给儿子喂奶时,幼小的婴儿常将奶水吐出。穆某想到现在市场奶粉价高稀缺,自己又没钱,便又急又气,用手掌打儿子屁股、扇脸颊数次,并将横抱在手中的儿子在距离床面20公分高处抛在床上。
期间,穆某发现小孩躺在床上发抖并哭闹,便给小孩量体温,见体温过高又给小孩洗热水澡。直到次日上午9时,其子发高烧至38.5度,穆某才带孩子来到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该小孩头部颅内出血及脸部、胸部等部位多处淤青;经法医初步检验,其子所受损伤为轻伤以上。现小孩尚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就医,如颅内再继续出血就会危及生命。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穆某与其子生母、有夫之妇严某(33岁,韶山人)于2010年4月份相识便同居并有了小孩。两人同居前,穆某知道严某已结婚,且有两个小孩。今年5月22日,严某在青岛中心医院生下穆某的儿子后,与他回到江苏老家。6月底,严某与穆某又一起返回湘潭直至案发。
检察官提醒:不是合法婚姻生育的子女,极易遭遇创伤。本案中,生母严某婚姻生活混乱,没有给孩子一个合理的家庭环境,未尽到一个母亲的职责。生父穆某初与有夫之妇非法同居生子,后又未能照顾好儿子,并将自己的郁闷发泄在弱小的骨肉上,给儿子的生命和成长带来诸多风险。这原本是一宗不该发生的故意伤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