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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有权否决公办幼儿园园长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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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31日

佛山日报记者陈伟鹏报道:公办幼儿园园长任命社会组织拥有否决权!昨日,容桂教育局与容桂青少年成长促进会签订协议,委托其对该街道蓓蕾幼儿园进行办学监督。

根据协议,在1年的试点期内,容桂青促会将参与蓓蕾幼儿园的园长招聘、日常管理、财务监督及教师绩效考评等工作。试点如果成功,承办监督期将改为3年一签的常态化模式。

“今后青促会对幼儿园长任命将有否决权。”容桂青促会会长佘永亮说,青促会将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幼儿园财务进行审计,并对幼儿园日常办学进行监督,将意见反馈到街道教育局,作为该局决策依据之一。

佘永亮表示,接受政府委托后,容桂青促会不但会对幼儿园进行监督,还将对幼儿园进行公益投入,完善幼儿园饮水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减免贫穷学生学费等,全方位帮助幼儿园实现软硬件提升。

今年3月,容桂出台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引入社会组织以非牟利形式参与幼托机构办学。这次,容桂教育局更将公办幼儿园的办学监督权委托社会组织行使。

目前,容桂有4家公办幼儿园,有280多学生的蓓蕾幼儿园是其中之一,该园李园长表示,增加社会监督渠道将推动幼儿园日常管理、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

容桂青少年成长促进会是去年由容桂一批青年企业家资助创办的一个NGO社会组织,一直致力于发展青少年公益事业,购买了社工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服务。顺德区委常委、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列海坚说,对幼儿教育事业较为熟悉以及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是容桂选择青促会的主要原因。作为容桂行政体制改革的延伸,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服务范围将逐步扩大,其他公办幼儿园、敬老院等政府非营利机构都可以考虑交给社会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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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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