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青海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始终把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营养不良发生率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全省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5岁以下儿童和婴儿死亡率显著下降。着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水平建设,全省儿童系统管理覆盖率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全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1%,较2005年提高了12.69%;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4.53%,较2005年提高了13.86%;5岁以下儿童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24‰和16.07‰,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42.2%和44.80%,全省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儿童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积极组织实施儿童微营养素、维生素A补充项目,对我省湟中、互助、湟源、贵德、民和5个县10万余名6—36个月儿童发放微营养补充剂和补服维生素A,全省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较“十一五”末下降了44.90%,儿童贫血等营养不良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儿童卫生服务与儿童保健工作不断加强。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防疫专干的作用,全面开展儿童预防保健工作,认真做好七岁以下儿童重点疾病干预、“四二一”体检、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为全省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基本卫生保障。
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在全省大力推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疗先天性疾病,不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多渠道广泛宣传科学养育儿童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儿童营养知识及常见疾病预防等健康教育培训和咨询指导,为改善儿童健康状况提供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2010年全省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均达98%以上,全省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了相应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工作,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推行科学有效的妇幼保健适宜技术,落实重点干预措施,加大出生缺陷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为全省儿童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