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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3岁男童17楼坠亡 业主阳台防护栏拆除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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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9日

很多业主在装修新房时,都会对阳台进行改造,比如为了美观拆除防护栏杆,铺上漂亮的大理石台面。然而小小的改造,却可能埋下悲剧的隐患。5月19日,郑州市二七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悲剧案件:送货人员带着3岁的儿子前往正在装修的17楼房屋,不过几分钟,儿子竟从正在装修的家中的阳台坠楼,当场身亡……

悲剧: 3岁男童17楼坠下身亡

今年3月5日下午,郑州市做地热采暖生意的赵先生应客户要求来到郑州市某小区送家装建材,因孩子无人照顾,赵先生便带着3岁的儿子一同前往该房屋送货。

该房屋位于郑州市南三环某新建小区,17层业主王女士刚拿到新房钥匙,正在大肆装修新房,3月5日下午,王女士的丈夫购买了地漏等物品要求送货上门。

当天下午,赵先生正在给这家装修人员交货时,悲剧发生了,他3岁的儿子不慎从房屋未封闭的阳台跌落,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赵先生:拆除防护栏 业主应担责

赵先生认为,该房屋业主正在进行的装修施工行为在17层进行,属于高空作业,17层业主将该房屋生活凉台的门和安全护栏进行了拆除,却未及时进行外墙面的密封安装施工,在安全护栏拆除后,明知不封闭的凉台可能会危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却没有设置任何安全标志对第三人进行安全警示和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该危险行为对他的儿子的生命造成重大威胁,最终直接造成了他儿子的坠楼身亡。

赵先生认为该户业主侵害了他儿子的生命权,造成了他儿子的死亡,给他本人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该房屋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一纸诉状将该房屋业主王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638元。

今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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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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