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儿童险开始限购超额投保不划算

社会热点

2011年05月16日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万多名少年儿童进行的调查显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因此,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呵护,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着手为自己的宝贝购买保险。

■儿童身故保险金不得超10万元

记者获悉,从4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发布的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施。《通知》明确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理赔金限额从之前的5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表面上看赔偿限额是提高了,但保险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通知》中还对保险公司在对未成年人的承保上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营业部经理朱林表示,目前很多保险产品都是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因此家长乐意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给他们买一份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只是保险公司为了符合之前5万元死亡赔偿限额的规定,会在保险合同里面加上一条“特别约定”,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成年之前身故,那么死亡赔偿上限仍是5万元,并退还多余的保费,而如果在成年之后身故,则按照投保的实际保险金额赔偿。

据了解,按照保监会最新的《通知》要求,这个方法今后行不通了。因为该《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不得以批单、批注(包括特别约定)等方式改变保险责任或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限额进行承保。”

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受95号文件影响的险种主要是寿险、意外险和重疾险等。进而,保险公司陆续出台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承保新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部分含有死亡给付条件的保险产品进行“限购”。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他们公司一款针对儿童的保险产品为例,以前家长最多可以给孩子购买16份(保额48万),但是4月1日以后最多就只能买3份了(保额9万),影响还是挺大的。

■家长可选其他险种补充保障

由于保险产品大都是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而现在有一些重疾险属于增额分红型,保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积累增加。一位孩子的家长曲女士表示:“新规定执行后,同样的重疾险,只能有10万元身故保险,当然不合适了。”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实施后,最近一些儿童险销售特别好。“我在不同的保险公司给孩子多买了几份保险,到时候赔付款是不是就会多一点了呢?”采访中,希望给子女买更全面保险产品的家长对记者提出这样的疑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家长希望采取在不同保险公司分别投保来规避“10万元限额”,而保险专家则认为此举不可取。

据介绍,所谓“10万元的限额”并不是指单份保单的保额最高10万元,而是指未成年人所有的保单加起来的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这包括在其他公司购买的保单。因此,一些家长规避这个规定的做法实为徒劳。

朱林经理提醒市民,今后在为子女投保时,有必要将已有的保险情况做个清楚的归纳,特别针对拥有死亡赔付保障的险种,以避免多项保障累计后,保额超过10万元上限。此外,保险专家还建议家长们,除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外,还有很多其他选择,家长可以给孩子选择一个全面的保障,比如购买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额可以超过10万元。

+1

来源: 作者:hongyan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