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县东城街道一名已经40多岁的妇女意外怀孕,因为已有一个20多岁的儿子,丈夫张某竟萌生了如果生下男孩就将其卖掉的念头。2010年4月,妻子生下一名男婴,张某将亲生儿子送到了该县冶源镇买家李某手中,并收取现金5万元。日前,警方将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张某抓获,男孩也已被送还生母。
妻没怀孕家里多出男婴
去年五一期间,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的李某家莫名多了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李某夫妇已经40多岁,家里已经有一个19岁的女儿,而且李某的妻子之前根本没有怀孕的迹象,村民们对此议论纷纷。有的村民私下里传,孩子是在临朐打工的女子生下的私生子,李某夫妇家没有儿子,便将其买了来。
今年4月10日,临朐县公安局接到了对于李某情况的举报,称李某在2010年五一期间,倒买打工妹的私生子,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要求上级部门依法查处。
接到举报后,临朐县公安局立即调度刑警三中队及南关派出所、冶源派出所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走访调查工作。
孩子来历夫妻说法不同
经过秘密调查走访,专案组民警发现,李某家中确有一名1岁左右的男孩,男孩的相关资料在计生部门并没有进行登记,民政部门也没有相关领养记录,李某也未给他在公安机关落户。
据周围村民反映,去年一年他们没有发现李某的妻子有怀孕的迹象。对于家中突然出现的男孩,夫妻俩都声称是从外地捡来的,十分可疑。
在经过充分摸排后,民警在保证男孩安全的前提下,决定与李某夫妇进行正面接触。4月11日面对民警,李某与妻子关于男孩来源的叙述明显不符。李某称,男孩是去年5月1日在家门口捡到的,与家人在等待几天后,见还没人前来认领,就带着他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身体健康、无残疾,而自己家中只有一个女儿,便收养了下来。
李某的妻子却称,男孩是丈夫从外地捡的,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由此,民警认定其中定有隐情。
五万元狠心卖掉了亲儿
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李某终于说出了实情。李某说,这名男孩是他通过亲戚马某从临朐县东城街道的男子张某那里,花了5万元买来的。
向李某了解详细情况后,民警迅速对马某和张某展开抓捕。因为马某和张某两人正巧外出打工,抓捕未果。之后,民警积极通过家属规劝等方式做两人的工作,4月12日下午,马某、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原来,2009年张某的妻子意外怀孕,张某夫妇都已经40多岁了,而且儿子已经21岁。两人便计划着,如果生下的是女儿就自己养着,生下的是儿子就送人。
2010年3月,张某背着妻子找到了同村的马某,谎称自己一个亲戚要生小孩,如果生的是男孩便想送出去,并收取5万元现金,让马某帮助联系买家。这时,马某想到了冶源镇的妻弟李某,李某夫妇只有一个女儿,多年来一直想要个男孩。马某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李某,对方当即同意。
2010年4月23日,张某的妻子顺利产下一名男婴。一周后,马某开车和张某一起将男婴送到了李某家中。
经过医院检查,李某在确定男婴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按照事先约好的价格,将5万元现金通过马某转交给了张某。
目前,李某、马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张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男孩被送到张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