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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爬梯式护栏坠亡 赔偿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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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7日

  女童爬梯式护栏坠亡

小区的阳台是钢化玻璃护栏,在两块玻璃之间留有约30厘米宽的空隙,但开发商在建楼时,在这里横向焊接了几根钢管,这样一来,这段空隙变成了“小梯子”。

深圳新闻网4月26日讯 近日,家住福田区石厦北三街某小区的刘某夫妇来到福保街道办,把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街道办领导手中,至此,一宗僵持了数月之久的女童意外坠亡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据了解,这是福保街道今年信访维稳的“一号案件”。

“梯式护栏”夺走女童命

悲剧发生在去年11月2日。当天下午6点多钟,6岁女童丫丫(化名)正在自家楼下的花园里跟小伙伴玩耍,忽然听到家人在阳台上唤她回家吃饭。回到家中,丫丫还惦记着楼下玩耍的同伴,便独自跑到阳台上,踩着护栏攀到1.1米高的护栏顶部望向楼下,突然其家人听到一声惊叫,原来丫丫从护栏顶部跌落下去,当场身亡。

对此,刘某夫妇认为,阳台护栏在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女儿坠楼的主要原因。原来,刘某所住小区的阳台是钢化玻璃护栏,在两块玻璃之间留有约30厘米宽的空隙,不知是为了美观还是便于通风,开发商在建楼时,竟然在这里横向焊接了几根钢管,这样一来,这段空隙俨然变成了“小梯子”,孩童顺着“小梯子”一级一级就能攀到护栏顶部。据此,刘某夫妇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80万元。而开发商认为,楼房在2001年建成入伙时,阳台设计符合当时国家的相关规定,造成丫丫坠亡的原因是家长监护不到位,但出于同情,他们愿意给予20万元补偿金。

福保街道努力化解矛盾

由于当事双方在阳台防护栏是否存在设计缺陷、赔(补)偿数额等关键环节分歧较大,福保街道办建议他们聘请权威鉴定机构对阳台设计进行鉴定,但遭拒绝。当事一方拒绝走司法程序,多名亲属还披麻戴孝到开发商的办公地点聚集,双方关系恶化,协商一再陷入僵局。

偶然的机会,福保街道负责此起信访纠纷的承办人看到深圳一则《女童坠楼官司打了6年获赔43万》的报道,发现这起发生于福田区福华新村的女童坠楼案与他们正在办理的这宗信访纠纷十分相似。这个最新判例为纠纷双方进一步缩小差距起到了转折性的作用,承办人立即将该判例复印给当事双方。

刘某夫妇因此意识到自己在女儿坠亡案中也有责任,主动将赔偿金降到30万元,而开发商的谈判代表则表示,超过30万的补偿,必须要请示公司法人代表冯某并召开董事会才能决定。福保街道领导于是主动登门拜访。政府部门的真诚态度让冯某十分感动,次日,开发商董事会便同意给予刘某夫妇30万元补偿金。

解决信访需要多管齐下

对于此起案件,福保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处理此案时,政府部门应从“情、理、法”三方面多管齐下。从“情”上,我们同情刘某夫妇;从“理”上,悲剧发生后,开发商不推诿不卸责;从“法”上,政府希望当事双方通过法律程序来厘清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用真情、用事实、用法律,引导信访人提出合理诉求,耐心劝说当事人换位思考,从而为双方当事人寻找一个“平衡点”,妥善解决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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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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