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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妇骑电动车撞掉男童一颗乳牙 被索赔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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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4日

“我孩子一个月光吃就花2000元!他现在身上衣服就值1500元!”刘某当着记者和调解民警的面说道,就是10条命,也赔不来!”“

“我是想赔,可家里还有两病人,钱不够”

事情缘起于4月11日,黄依姆急着赶去省立医院,给在做化疗的外甥女送汤。她骑着电动车行至五一路津泰路口附近时,人行道上停放着几排电动车和自行车,加上行人和自行车电动车混行,显得有点拥挤。她的车撞上一3岁男童,男童的一颗乳牙被撞掉。男童的父亲刘某叫来了120急救车,先后去了省立医院、市儿童医院和口腔医院,经检查孩子没有大碍,但刘某声称,福建的医院都不行,要将孩子送广州治疗,并要求黄依姆赔他2万元治疗费。

黄依姆两眼含泪,嘴里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她是为了避让别的行人以及人行道上的墩子,刹车不及才撞上了刘某的孩子。当时她连忙下车,把孩子搂在怀里,走在孩子前方的妈妈也是听到哭声,才回过头来。

黄依姆说,自己已年过五旬了,子女没有固定工作。今年黄依姆的外甥女被查出宫颈癌晚期,目前在省立医院做化疗,家里的亲戚为了给她治病,几乎将所有的积蓄花了进去。而前两日,黄依姆的丈夫又住进了精神病院。

“我孩子穿的一套衣服都1500元”

孩子的父亲刘某是广州一家旅游公司的老总,拦住黄依姆,不肯放行。“福建的医院都太让人失望了!跟广州根本没得比!”刘某说,自己已经不相信福建的医院,要带孩子回广州做全面的CT检查。同时,刘某要求黄依姆必须先赔付这两天的治疗费700元,然后回广州后,一年里所有的治疗费用都应该由黄依姆出,“医疗费她至少要赔2万!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其他的赔偿一概不要,就是治疗牙齿的费用,2万元!”“你要知道,你就是有10条命都不够赔我的孩子!”“你知道我家孩子一个月吃喝要花多少钱,2000元啊!就他身上穿的这套衣服都1500元!”刘某说:“我认为这件事会给我的孩子造成心理阴影,这是多少钱也赔不了的。”

“我的命也不至于这么贱,10条命换不了你孩子的一颗牙。”听了刘某的说法,黄依姆眼睛红了,“按我这个家庭情况,根本是拿不出来的。”

昨日,记者联系了望重律师事务所的吴涌盛律师,吴律师表示,如果电动车撞到这名3岁男孩时,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那么应该说双方都负有责任,但电动车主黄依姆肯定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

如果起诉到法院,那么法院将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来判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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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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