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淄川区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教体部门出台了淄川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到2015年,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等各项指标走在全市前列;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区。
意见稿中指出,要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全面普及15年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9%,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全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展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初步建成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5年提高到16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5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在幼儿教育方面,到2015年,公办和公办性质办园比例达到60%,幼儿进入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加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落实“以区为主,区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意见稿中指出,到2015年,全区30%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实验)园标准。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80%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实验)园标准。以政府投入为主,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逐步增加公办幼儿教师数量,鼓励和倡导镇中心幼儿园在各村居举办分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至8个班的幼儿园,建成后交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对优质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鼓励和扶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通过优先安排建园用地、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居举办幼儿园,促进城乡统筹、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另外,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积极应对2014年省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所进行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