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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儿童兼职水客 内地香港法律皆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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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2日

深圳毗邻香港,有人利用通关便利夹带各种商品闯关,这些人被称为水客,他们收入可观,月入可以过万人民币。继春节前后的奶粉荒引发水客的走私潮后,最近这些水客的偷运重点变成了苹果公司的最新平板电脑ipad2,而被他们利用偷运的居然是一些往返深港读书的跨境学童。

监视器画面中,一个小朋友过关时被海关工作人员发现不对劲,检查书包后发现里面装的竟然iPad。这名小朋友就是往来深圳香港念书的学童。最近利用小朋友逃避海关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统计,今年以来,深圳罗湖海关共查获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走私违规情事91宗,涉及学童67人。海关分析,未成年人走私违规主要由于没有成熟的是非观念,自控力较低,容易受不法分子拉拢利诱甚至蒙蔽,帮人带货赚取“带工费”;也有个别学童家长或亲友自身在口岸从事非法活动,教唆这些学童利用上下学期间做“兼职”。

正因为有着这样的利润空间,穿梭深港的跨境学童被父母或者他人利用,进行了违法的走私活动,按照香港的法律,10岁以下儿童不需负刑事责任。不过熟悉内地与香港法律的香港学者表示,犯案儿童虽然有可能在不知情下犯案,但仍然需要接受类似内地的劳动教育,时间可能长达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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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ho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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