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机器轰鸣,废弃甲鱼池暗藏危机,虽有母亲陪同,5岁幼童贝贝还是不幸溺亡池中。贝贝的父母在悲痛中提起诉讼,要求6个被告共同赔偿30万元损 失。记者昨日获悉,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贝贝父母应承担90%责任,废旧甲鱼池的管理方承担10%责任。贝贝父母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贝贝年仅5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尚无独立认知判断之能力,面临危险时也没有自我救护能力,所以作为法定监护人,贝贝父母应 随时妥善监护,时刻防止意外的发生。废旧甲鱼池远离社区,属于偏僻地点,周围又有多家采矿单位采石作业,贝贝的母亲晚饭后将5岁儿子带到这种危险地方散 步,且在散步过程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让贝贝脱离看管,当贝贝发生危险时没有尽到救护义务,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同时,废旧甲鱼池的承包人在没有将承包地还给村民小组前,必须对承包地上开挖的养殖场所进行妥善管理,采取恰当的危险警示或危险防范措施,然而,两个承包人没有采取恰当的危险警示,或者采取其他危险防范措施,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法院认为总共的损失是20万元,甲鱼池承包人除了赔偿2万元损失,还应向贝贝父母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