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吃穿住行件件与己有关,昨日,长春市消协公布上一年度消费维权案例,我们选取八大案例,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关注维权。
案例1:婴儿米粉两个食用说明 消费者韩女士去年购买了一盒“婴儿营养高钙(0段)米粉”,发现盒子背面和侧面竟出现两个用量不同的食用指导方法。
消协点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案例2:银行卡密码“锁死”谁的错 张先生的银行卡密码曾被“锁死”,操作中他根本没有按错过6次密码,却被系统锁死,张先生认为密码锁死是持卡行的问题。
消协点评:张先生作为某银行持卡人,非因本人过错导致银行卡密码被锁死而无法继续使用,银行应退还已经收取的解码费等费用,并对张先生的损失给予赔偿。
案例3:贷款购车出现“不明”收费 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他分期付款购买一台汽车,发现车保险单收据价格与担保公司所列保险收费数额不符,多收了一千多元,担保公司拿不出收费的依据和规定。
消协点评:对于担保公司不能出具收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担保公司退还相应的费用。
案例4:“管道”接反谁担责 2010年12月,消费者投诉称,所住单元居室供热不达标,原因在于供热主管道的供水管道和回水管道被原始建筑施工方接反,回水受限。
消协点评:由于热经营企业责任造成热用户室温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热费。至于消费者经济损失和身心受损要求赔偿的问题,则需要举证证明。
案例5:遭中介忽悠 退钱无门 消费者曾女士投诉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因办理手续产权人未到场,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曾女士要求退还中介费。
消协点评:房地产中介存在着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返还中介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6:机场停航 退票受挫 2010年3月宋女士提前预定了长春至大连的往返机票,但由于突降大雪,机场停航,只好就在买票地点要求办理退票,但该机票销售点只允许退去程,不退回程。
消协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售票服务中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购票者在误区中购票,理应承担退票责任。
案例7:买新房得另交“地热费” 2010年10月一女士投诉称,她所购房的房地产公司在未约定前提下擅自收取地热铺装费,如果不交,就不给新房钥匙。
消协点评:如开发商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单方变更购房协议书内容,擅自提高取暖设施的档次和标准,则该变更行为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拒付。
案例8:事故车充当新车售 某消费者在4S店购买了一辆捷达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交涉后,该4S店承认该车辆为事故车辆,但拒绝对购买者进行退车赔偿。
消协点评:该4S店在明知情况下却以事故车辆冒充新车出售,其行为已构成了欺诈行为,应退回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