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违反免疫规划相关政策规定的接种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开展疫苗预防接种,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内蒙古自2007年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全区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进展顺利。但随着接种疫苗范围的扩大,个别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在实施儿童免疫规划接种中存在不规范接种的问题,特别是近一段时期,各地接种儿童家长在卫生厅门户网站时有投诉,反映预防接种乱收费和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通知指出,预防接种是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有效手段,是政府职能在公共卫生领域最具体、最直接的体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违反免疫规划相关政策规定的接种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防止造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负面影响,确保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开展疫苗预防接种,保持安全高效的接种水平,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要将预防接种相关规定上墙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疫苗接种的相关规定。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切实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使广大群众接种得放心,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