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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禁忌有哪些

家园共育

2014年05月26日

为了使与幼儿教师的合作卓有成效,家长要坚持做到以下几个“不”字:

1. 不炫耀学历

现代社会是个学习化的社会,家长的学历越来越高。作为家长不要特意在教师面前显示自己的学历、炫耀自己的高学历,如“我是医学硕士”、“我是留美博士”。据笔者2001年7—8月对80位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抽样调查发现,97%的教师都喜欢与“同等于自己学历水平”的家长交往,因为这样的家长“容易沟通”,而不喜欢与“高于自己学历水平”的家长交往,因为这些家长与“低于自己学历水平”的家长相比,“更难相处”。可见,家长的高学历会对教师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阻碍着交往渠道的畅通。

2.不卖弄才能

谦虚谨慎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家长也应继承发扬,在教师面前,不要任意拔高自己、故意表现自己、甚至吹嘘自己,如“我公司的人数要比你班上的小朋友多多了,我管理一个公司要比你管理一个班级难多了”、“不论你有什么问题,只要问我,我都能回答出来”,这样不但不会赢得教师的尊敬,反而还会引起教师的不满。

3.不轻视教师

教师职业在实践上虽然还未成为“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但却应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家长不应轻视教师的职业,看不起教师,视教师为保姆和阿姨。这种陈腐落后的观念必然会成为交往中的障碍物,降低家长与教师交往的质量,所以要加以纠正。家长要意识到现行的教师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拥有上岗证书,懂得儿童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掌握了多种教育技能和技巧,像其他职业的人们一样值得尊敬。

4.不非议教师

身为家长不要在教师背后对教师评头论足,也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非议教师,如教师的容貌身材、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否则,不仅会降低教师的威信,而且也会损害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

5.不计较教师

教师每天都要和30多个儿童打交道,难免有照顾不周的地方,处理事情也难免有不妥之处,对此,家长要宽容大度,给予谅解,而不要斤斤计较,抓住教师的偏差、过失不放,甚至耿耿于怀,伺机报复。这样,只会导致彼此关系的对立,恶化儿童成长的环境。

6.不报告园长

教师都比较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家长若对教师有什么意见、建议,最好能利用“接送孩子的时间”,当面向教师提出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委婉地向教师表示出来,千万不要向园长所长“打小报告”,给“园长信箱”投放“人民来信”。这样,只会加深与教师之间的隔阂,导致交往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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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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