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给没病孩子服优卡丹引争议

导语:2011年3月,北京市通州新天地幼儿园的180个孩子在没有感冒的情况下,被园方统一安排吃了2天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其间,有孩子出现过敏症状。有家长发帖,质疑园方私自用药。对此园方解释称,感冒药为中国儿基会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公益捐赠,考虑到春季天气变化大,因此给孩子服药以预防感冒。之后,优卡丹赠感冒药,并在孩子并未感冒及统一吃优卡丹事件引发了众多讨论。

 幼儿园给没病孩子服优卡丹引争议的热点要闻:

  • 健康孩子被喂优卡丹 谁给幼儿园补补常识课(04月05日 01:21)

    不可否认,幼儿园本身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为了让孩子们能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所谓“给商家做宣传”的说法有失偏颇。但遗憾的是,园方忽视了太多的细节,致使好心办了坏事:比如预防感冒有没有必要吃感冒药?不同的孩子应该按照怎样的剂量来吃感冒药?在给孩子们发感冒药前是否应该先与家长当面或者电话沟通等等。[阅读全部]

  • 律师:优卡丹为甲类非处方药 不能赠送(04月05日 01:12)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阅读全部]

  • 吃优卡丹防感冒?警惕药企利用公益渠道铺货(04月05日 12:25)

    基金会为何不按照通行的医学常识提供咨询,而是使用严重错误的“可防治感冒”的说法?如果基金会向所有受赠的幼儿园和家长均提供了这样的说法,不仅不是“护苗行动”,实际已涉嫌误导公众,协助药品厂家以不公平竞争方式获得市场份额。[阅读全部]

  • 幼儿园给孩子服优卡丹防感冒引争议(04月05日 12:26)

    捐赠本是公益性事业,商家以捐赠形式追求广告效应的副产品,本也无可厚非。问题是,接受捐赠的一方在使用这些药品时,必须“去功利化”。如果带着替商家做“嫁衣”的目的,甚至与幼儿园形成某种“共识”,那么这种免费捐赠不仅变了味,甚至还会带来危害。这当然是一种最坏的假设,但由此折射出的药品捐赠规范与监管,却是我们不得不关注的核心话题。[阅读全部]

  • 北京一幼儿园180孩子没病被吃优卡丹(04月05日 12:18)

    通州新天地幼儿园的180个孩子在没有感冒的情况下,被园方统一安排吃了2天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其间,有孩子出现过敏症状。有家长发帖,质疑园方私自用药。对此,昨日,园方解释称,感冒药为中国儿基会优卡丹儿童健康基金公益捐赠,考虑到春季天气变化大,因此给孩子服药以预防感冒。[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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